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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实现事业单位类别与经费保障形式的有效衔接
日期:2015-12-04   浏览量:

 

近日,我市在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实现了单位类别与经费保障形式的有效衔接,已按照新划分的类别纳入2016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提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以事业单位的功能属性为标准,按照“六个坚持”的原则,在中央和省要求的时限内,提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年初行文公布了市属400余家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明确了单位的功能定位,县(市)区同步推进,为构建协调高效的公益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及时规范单位的经费保障形式。以2016年度财政预算为契机,将分类结果与经费类型挂钩,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对公益一类,由财政予以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对公益三类,实行经费自理。有效避免为分类而分类、分类结果与实际执行“两张皮”现象,改革进程迈出实质性步伐。三是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方式。按照“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研究提出17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牵头、参与部门和时间表、路线图,目前正稳步有序推进。新建中小学一律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并选择历下区作为取消行政级别试点;环评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进展顺利。下步将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备案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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