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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个一”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日期:2016-08-04   浏览量:

为严格贯彻省市部署要求,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44号)文件精神,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按照依法、便民、公开的原则,利用“四个一”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切实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一个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划定监管范围。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起草制定《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济政办字〔201644号文件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指导全区32个部门对照《槐荫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槐荫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随机抽查内容法定的原则,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人员、频次、方式等内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

一个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找准监管对象。根据各单位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监管职能和内容,逐项对应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应查必查、不留死角的原则,摸清随机抽查对象情况,明确随机抽查对象的名称、法人代表、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内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对象的设立、变更、注销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随机抽查对象和社会公开公布。

一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监管责任。在对全区执法检查人员和执法机构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市场监管、农林水利、文化旅游相关部门统一的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执法资源。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名录库涵盖单位所有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在数量上符合随机条件。

一个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创新监管方式。结合区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全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和各单位原有的平台,整合各执法监督检查部门随机抽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企业违法信息、企业信用状况等,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充分利用“互联网+”抽查技术和电子化手段,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止到目前,槐荫区随机抽查工作共累计上报11个部门,涉及抽查事项项数219项,已开展抽查次数1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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