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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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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服务承诺制
日期:2014-05-26   浏览量:

 

 一、在为办事人服务过程中,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
    二、事业单位登记实行“三公开、一告知”,即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应办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实行“服务时限承诺制”,做到准时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
  准时服务:准点办公,准点参加有关咨询服务活动,对与客户的约定,准时赴约。
  限时服务:事业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凡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应当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其它登记事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简易事项的,原则上当日完成。对特殊事项,特事特办。
  延时服务:对重大特事、急事,以事业单位的办事时间为工作时间,实行全天候服务,做到“双休日”照常办公。
  四、对特殊急办的事业单位采取特事特办,由登记局局长直接受理,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事机制。
  五、在接待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不论办事人提出任何问题,不准说“不行”,应该说“怎样办才行”,并做到一次性交待清楚,严禁因交待不清使事业单位办事人员跑冤枉路。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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