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被解散、撤销的事业单位,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将单位注销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开户银行,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宣布其终止的行为。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即从法律上确认了其法人主体的消失。已经确认消失的事业单位法人主体,不再受法律保护,也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在现实中又分为自愿申请和强制执行两种情况。自愿撤销或自愿解散的,为不再承担依法不应再承担的责任,通常自愿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于严重违法等原因,被有关部门责令解散的,需依法强制其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无论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均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