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编制常识
简政放权
日期:2015-11-04   浏览量:

 

      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把该放的权力放给市场、社会,中央政府把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上级地方政府下放给下级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的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地的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就业创业。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无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