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编制常识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日期:2015-11-04   浏览量:

 

    指将房层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土地登记等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起来主要由一个部门承担的管理制度。不动产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附属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最为核心的就是地产和房产。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