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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改革尤须强化三个意识
日期:2016-10-21   浏览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些领域的改革甚至呈现胶着状态。只有忘我担当、不容特权、守信惠民,坚定执着地推动改革,才能突破思想障碍和利益藩篱,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

  忘我担当。改革是一个充满风险、阵痛、不确定性和矛盾冲突的历史过程,中国的改革实践更是人类发展史上罕见的复杂而深刻的制度变革。改革也是一场革命。改革的收益巨大,风险也巨大。因此,凡改革不可不担当、不可不担责,如果患得患失就难以成就改革。青年毛泽东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诗句表达了忘我担当精神。没有忘我,很难坚持不懈;不愿担当,革命不会成功。试想,如果没有一批忘我担当的改革者义无反顾地前赴后继,如果人人谨小慎微、自私自利、没有担当、亦步亦趋,怎能期望改革取得成功?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只有忘我担当,真诚推动改革,才能为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才能成就伟大的事业。当然,全社会也要形成理解、宽容和支持改革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如果动辄得咎,改革精神就可能被扼杀和销蚀。

  不容特权。以改革之名谋求特权私利是改革之大忌,因为它破坏了制度的逻辑一致性,以紊乱的双重标准捆住别人、放纵自己,大大降低了改革的效果与公信力。特权的实质是对特殊利益的垄断,为获取特殊利益就要维持制度安排中的例外性:其他人不可做而我可做,其他人不可得而我可得。一些领域的改革之所以推进迟缓,往往就是由于一些人或团体希望维持特权。如果缺乏对特权的约束,允许一些人或一些部门居于特殊地位,而阻止其他人平等分享权益,则不仅无特权者会感到极大不公平,而且不合理的制度也得不到及时革新。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改革者无论个人贡献再大都决不谋求自身特权,而是把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的行为和利益都置于公正合理的制度框架之内加以约束。权力越大,自律意识就应越强。

  守信惠民。改革成功与否,既有客观指标,也有主观评判。所谓主观评判,就是不同人群对改革的认同感,它决定改革的信誉。人们总是喜欢说到做到的改革,不喜欢口惠而实不至的改革。只有体恤民情、尊重民意、敬畏公论,才能赢得长久的信誉。改革的信誉至关重要,因为改革的受益面越大,新制度的生命力就越强。信誉是一种影响深远的无形资产,信誉的增进靠的是群众正面体验的日积月累,而不是汗牛充栋的文牍堆砌。一打宣言不如一个行动。只有把为企业松绑、为人才松绑、为创新松绑的具体举措落到实处,才能打动人心,彰显改革之真诚。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真诚才能初心不改,只有真诚才能兑现承诺。只有以最大的真诚推进改革,使人民对改革广泛认同、在改革中普遍获益,才能达到改革的根本目的。(金碚)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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