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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编办“三举措”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日期:2015-08-11   浏览量:

 

为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守住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底线,近年来,浙江温州市编办狠抓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丰富监督检查措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组织编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资料汇编》,分发至编委领导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律意识。主动与市委党校联系,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党校培训课程。扩大“12310”举报电话的知晓面,畅通举报渠道。同时通过编发短信、开设微博微信、机构编制和政府门户网站、纸质和广电媒介、印发资料、制作专栏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加大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机构编制监督,理解、支持机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加强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用编计划核准和科级中层领导职数审核等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强专项督查。为巩固前期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深化机构编制核查成果, 5月份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重点对各相关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控编减编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落实及实名制系统维护情况进行督查,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及整改消化台帐制度,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管理。
  三、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主动与审计部门进行衔接,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积极与省和兄弟市机构编制部门联系,学习借鉴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审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经过协调研究,近期,市审计局、市编办将联合出台《温州市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意见》,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等四大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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