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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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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全面完成“僵尸”事业单位 集中清理工作
日期:2017-11-06   浏览量:

按照省、市关于清理“僵尸”事业单位的部署要求,济南槐荫区编办认真组织,积极作为,全面完成“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为挖潜事业编制创新服务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省、市、区关于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相关通知要求,槐荫区编办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应清尽清,切实抓好、抓实、抓到底。同时结合槐荫实际情况,制定了《槐荫区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基本原则、工作任务,按照摸底核实、集中清理、评估检查三个步骤,稳步有序开展清理工作,为事业单位集中清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经过前期多个批次的清理规范,全区大部分“僵尸”事业单位已经整合撤销,但仍有部分事业单位存在功能定位不清,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为此,区编办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深入做好思想工作,确保集中清理工作平稳扎实推进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分步推进,精心组织实施。一是部门(单位)自查。按照清理要求,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从机构现状、存在问题和清理规范意见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初步清理方案,为清理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全面梳理。对全区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单位总结、自查报告和初步清理方案,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一一比照,将暂缓分类的事业单位作为工作重点,逐个核实职能职责、核实人员编制、核实运行情况,建立清理台账。三是清理规范。根据调研情况,在单位自查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3个“僵尸”事业单位:区建筑建材管理处、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槐荫服务总站、槐荫物资集团总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并征求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将区建筑建材管理处、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槐荫服务总站这2个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对槐荫物资集团总公司予以撤销,收回事业编制22名。

三是统筹推进,实现规范管理。在进行集中清理的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密结合政府部门“三定” 修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及时将需“撤、并、转”的事业单位纳入“僵尸”事业单位清单,建立长效机制。清理腾出的单位限额和编制将被记录在案,作为机构编制调整“撤一建一”的依据,专门用于优化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充分盘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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