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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树立“三种意识”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再提升
日期:2017-11-06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合理化和精细化程程,更好地创新创优机构编制工作,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强化措施、大胆探索、优化服务,树立“三种意识”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再提升。

一、优化资源配置,树立发展意识。槐荫区编办牢牢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满或业务萎缩的“僵尸”事业单位予以撤并整合。通过机构撤并、收回编制等方式进行机构编制资源的再整合、再分配,实现编制资源的全域流动、统筹调剂,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民生领域倾斜。

二、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改革意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改革力度,先后调整权力事项要素1086项,精心梳理权力承接台账,汇总整理出自2013年以来省、市下放、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文件20余份,涉及权力事项729项。将涉及事项与已经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事项进行比对,主动对接、主动衔接、主动负责,防止“自由落体”,确保承接到位、保障到位。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公布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19项,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强化监督职能,树立法治意识。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有效的督查方式方法,强化机构编制的监督职能,按照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引导部门树立法治意识,用法律手段、法治的办法加强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严格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真正通过法治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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