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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个到位”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日期:2017-11-06   浏览量: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着眼于长远发展,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四个到位”做好权力清单调整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简政放权承接到位。自2014年以来,区编办先后编制完成了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务院、省市放权调权通知要求,先后印发文件6次,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和新增权力事项155项(子项78项),取消权力事项120项,调整权力事项5项,优化整合35项,新增权力事项155项,重新公布96项(子项107项);调整权力事项要素1088项(子项2项)。及时更新调整清单,提高了权力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到位。按照省、市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对照《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推动“监管平台+随机抽查”工作方式,推进“公正监管”。今年3月,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先期在区编办、区民政局、区农发局(水利局)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5月,编制完成27个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161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26项,实现抽查结果及查处决定双百公开,有效避免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

三是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到位。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在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时努力做好“加法”,在清理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时着力做好“减法”,做到“清晰规范、应列尽列”,采取“分组负责、各有侧重、统分结合”的方法,最终公布纳入全区范围的42个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394项,制作配套服务指南172项,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146项;16个街道办事处梳理公共服务事项1784项,制作配套服务指南186项,行政权力事项528项,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1568项。精简、整合、清理了一批年检和培训,共6个区直部门(单位)保留13项年检事项。为搭建区、街办、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量化考核督导到位。为推进放管服相关改革,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作为扣分项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为责任单位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 “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情况、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纳入我区综合考核,不仅可以直接影响各区直部门年终考核的成绩排名,而且作为扣分项,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将取消相关单位评选先进单位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从而强化了各相关单位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责任,调动了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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