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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放管服”三轮驱动 稳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日期:2017-08-07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创新思维和手段,为推进型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落实简政放权,祛除影响发展的“中梗阻”。编制完成了“四张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法律立改废和上级部署,实现动态调整。2015年以来,区政府先后印发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和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等文件4份,确定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和新增权力事项141项,取消权力事项26项,削减权力事项12项等。2015年以来,区编办先后印发调整权力事项要素文件4份,共计调整权力事项要素1086项。精心梳理权力承接台账,汇总整理出自2013年以来省、市下放、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文件20余份,涉及权力事项729项。将涉及事项与已经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事项进行比对,主动对接、主动衔接、主动负责,防止“自由落体”,确保承接到位、保障到位。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公布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19项。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当好权力运行的“守门员”。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结合区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工商局为主研发的覆盖全市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的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和各单位原有的平台,整合各执法监督检查部门信息,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互享。目前已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26项。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方案,指导全区41个执法主体对照权责清单制定本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最终,确定区级27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报送随机抽查事项161项,形成《槐荫区区级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2017531日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并在区机构编制部门网站予以公布,标志着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打造办事创业的“快车道”。为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积极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开展。在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时努力做好“加法”,对纳入梳理范围的74个部门(单位)开展培训、定期调度,通过“双向互推”机制,反复沟通、反复敲定,力求达到清单全面、精准、细致,有效减少“零报告”;在清理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时着力做好“减法”,为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各单位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审核把关,做到“清晰规范、应列尽列”,为清理规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已梳理区级公共服务事项394项,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146项;16个街道办事处中,已梳理公共服务事项1784项,行政权力事项528项,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1568项,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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