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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当好“三大员” 规范创新入减编标准化管理流程
日期:2017-08-07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严格规范的用编审批程序,明确规定违规进人的“红线”和“禁区”,有效控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入编问题,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一是实行编制集中管理,进人编办把总关,当好“守门员”。机关事业单位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动等事宜的,须向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编制使用申请,经研究同意使用编制的,向用编单位出具《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用编单位凭《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动等事宜。编制使用许可制度的推行,除了帮助单位一起把关不进不需之人,更主要是为了优化单位编制内进人结构,形成以用编许可为龙头,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协调联动的新机制,实现了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的有效衔接。截止714日,2017年共计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61人次。

二是实行用编申报制度,持“证”办理相关手续,当好“审核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申报每年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计划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时,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机构编制员额、实有人员数以及编制空缺情况进行填报。在审核用编计划时,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准确摸清用编用人单位的真实需求,然后根据其用编需要,综合考虑确定其具体编制使用数额,经编办审核并报编委审定后,报市编办审批。部门、单位在接收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时,由负责安置的主管部门向区编办提出安置意见;从区外调入或从区内调整工作人员时,由用编单位直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表》报编办审核,编委领导审批后,向用编单位下发《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做到关口前移。

三是实行入(减)编制度,严把人员增减关,当好“户籍员”。首先在审核单位办理入编手续时,严把“审核关、优化关、发展关”,以实名制数据库为平台,组织、人社部门完成用编单位的补充人员后,由用编单位持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实名制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办理《增人计划卡》。截止714日,共计办理增人计划手续99人次。其次在审核单位办理减编手续时,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现调出、退休、退职、开除、辞职、辞退(解聘)、死亡等情况,所在单位要于当月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到编办办理减编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减资手续。编办不断推陈出新,强化“人编对应”,“升级”原有入减编审批程序,将“用编审批”、“进人落编”和“减员销编”一一对应,不仅简化了工作流程,而且确保了用编、进人和减编手续均有据可查,真正使“实名制”管理强调的“人编对应”原则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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