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个突出”做好 “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
日期:2017-05-15   浏览量:

根据省市关于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合理配置事业资源,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个突出”积极做好“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经过前期多个批次的清理规范,槐荫区大部分“僵尸”事业单位已经整合撤销,但仍有部分事业单位存在功能定位不清,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下一步,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深入做好思想工作,按照清理“僵尸”事业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范围、清理时限和基本要求,确保集中清理工作平稳扎实推进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突出调研摸底。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和实际运行情况的调研,准确制定清理清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突出重点、应清尽清。纳入清理清单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在集中清理的同时,做好涉及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切实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把撤销缩减的机构编制适时补充到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基层一线,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

三是突出统筹兼顾。在清理过程中,与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相衔接,对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的予以调整;与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相衔接,根据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涉及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与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改革相衔接,加大事业机构编制资源调整整合力度。

槐荫区共有“僵尸”事业单位3个。截至目前,已撤并整合2个。剩余1个单位,槐荫区编办已制订明确方案,现正就有关人员分流事项积极协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任务。清理腾出的单位限额和编制将被记录在案,作为机构编制调整“撤一建一”的依据,统筹使用。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