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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 “五坚持”“五不准”加强自身建设
日期:2017-01-11   浏览量: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促进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发展,促进廉洁、高效、服务、创新型机关目标的实现,济南市槐荫编办向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五坚持”和“五不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立场,不准造谣传谣。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不传播与党中央的政策、决定、决议相违背的不当言论和小道消息,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深入基层,不准脱离群众。从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社会、服务对象的需要出发,认真梳理服务内容、转变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观念。每月至少半日下基层调研一次,对部门和基层提出的事项和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办法,积极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是坚持勤俭节约,不准奢侈浪费。厉行节约,节俭办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办公用品,节约使用办公耗材。

四是坚持艰苦奋斗,不准贪图享乐。杜绝庸懒散作风,坚持工作日提前十分钟到岗,提倡开门办公,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严谨精细、追求卓越”的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坚持求真务实,不准作风漂浮。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各项工作均树立一流标准,并狠抓落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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