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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推行“三整合” 着力理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日期:2016-11-29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统筹协调、凝聚改革合力积极适应市场监管的新常态,牢固树立大部门的理念,瞄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从体制上、源头上对行政执法进行改革和创新

一、整合执法权限。按照“同类合并整合、异类有序并联”的原则,从群众关心、问题突出、相互交叉、涉及民生较多的行业和领域入手,结合“三定”规定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种类、专业要求、违法行为危害程度、热点难点的实际,统一监管职责,合理划分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监管权限,确保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同步建立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公开运行机制,制定和公布市场监管权力清单808项,确保照单执法“不走偏”,实现“权”与“责”对等,“违”与“罚”对应,有效破解了市场监管执法“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问题。

二、整合执法机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原则上对部门内由多个科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到一支队伍行使,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以执法类别为主,综合执法权限数量、执法专业强度、执法工作量等因素,整合执法资源,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将原来分散的执法力量集中在一起,使执法更加高效有力。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全局共办理案件75起。

三、整合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人调,人随事走”的原则,结合部门执法职责划转情况,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全部或部分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择优而选,执法所需”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将其执法骨干一并划转,共划转执法编制20名,并新招考法律、计算机、机械设备等方面专业人才8名,进一步增强专业执法力量。同时,为解决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少事多的现状,大队与市场监督管理所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联动管理,合力执法,执法效能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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