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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范 稳步推进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之一
日期:2016-09-09   浏览量:

为贯彻《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评估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充分调研,科学评判,稳步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围绕中心,科学设定评估指标。明确目标,分门别类,科学地设定评估指标。根据不同部门和不同的功能,结合政府部门职能和机构编制之间的关系,合理量化指标,体现不同部门的不同功能。针对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职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规范性设置,着重衡量工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是否到位,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部门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细化分解,一一设置相应的指标。明确业务工作开展的原则、程序、方式及程度,并据此设置相应指标。

() 掌握政策,正确运用评估依据。政府部门评估工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一项基础性、定期性的工作,在全面了解全区政府部门机构和编制执行情况的同时,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和编委有关决策部署;被评估部门的“三定”规定及其他机构编制文件或规定,真正使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实施评估的过程中,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把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做到实处。

()通盘考虑,采用合理的组织方式。为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评估质量,对评估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设计下发《评估自评报告》统一模板,规范格式,提高部门自评质量。在内部自评和自查的同时,主动搞好外部评估,向相关专业人士、社会公众、相关业务部门、被评估部门服务对象和各街道办事处发放外部调查表,协助搞好外部评估。倾听多方意见,深入了解掌握被评估对象情况,对评估内容作出客观评价,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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