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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化”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日期:2016-08-04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济南槐荫区编办采取三项举措,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到位,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动态化,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政务服务。

一是梳理清单,统一编码,实现管理标准化。在前期逐项梳理核对的基础上,根据省编办《关于实施地方标准<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的通知》(鲁编办〔2016104号)要求,对全区133项行政审批事项代码进行重新梳理,对其中59项进行重新编码,确保了系统数据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编写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录入网上办公平台,着力整合政务服务信息化资源,促进信息资源交换共享、部门业务协同办理,助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二是严格把关,实时监控,实现监管智能化。运用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强化事项公开、信息发布、实时录入、在线咨询、网上预审等规范应用。定时开展清单公开情况“回头看”, 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对公示平台上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内容逐项清点,重点检查事项编码、法律依据以及其他权力要素,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补充完善缺漏信息,及时进行调整规范,进一步打造透明、规范化的政务服务环境。强化社会监督,在线上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便捷优势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监管,进一步完善网络监管平台,满足多元化政务服务需求,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接劝有序,调整到位,实现更新动态化。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情况,按照省、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承接省、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确保清单更新不梗阻、不遗漏、不截留,为群众了解和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目前,槐荫区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56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行政处罚事项11项,新增其他权力事项6项,调整权力事项类型1项,优化整合行政权力事项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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