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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项原则强化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日期:2016-05-10   浏览量:

 

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按照“本届政府内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开拓思路,努力破解事业发展和机构编制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遵循三项原则,建立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看是否有利于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实名制数据定期、定向统计分析和深入调研相结合,对核定到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动态管理,畅通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流动,最大限度盘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食药、市场监管等基层站所、卫生教育等服务民生的一线倾斜,从而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最大效益,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看是否有利于解决编制不足和结构过剩矛盾。依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人员素质等因素,加强和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在广泛听取各方诉求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保障重点工作和民生领域用编需求,从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出发,科学核编定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看是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突出四个重点,建设西部新城”目标,通过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绩效管理和评价,致力于使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备更加有利于其职责履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有利于控制政府规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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