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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五项措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日期:2016-03-14   浏览量:

 

为有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公益需求,济南市槐荫区编办通过加强审批程序管理、用编审核、实名制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多年负增长,财政供养人员之减不增成效初现。
一是坚持一家统管。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即机构编制失忆由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加大制止“条条干预”力度。
二是严控机构设立。坚持“撤一建一”原则,通过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强化机构设立刚性约束,确保机构数保持在限额内,改变机构“易设难撤”局面。
三是形成入减编“回路”。坚持按照《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入编、减编工作流程》要求,积极协调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将用编、入编、减编核准通知单作为办理相关手续,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加强日常入减编管理,解决减编不及时、管理被动滞后等问题,形成用编减员完整“回路”。
四是坚持严格用编审核。严格实行年度用编审核制度,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化建设,编制使用效益明显提升,特别是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基本平衡,结构逐步优化,连续四年出现负增长。
五是不断完善实名制管理。通过“四清四对应”,不断加强实名制管理,实行“专人受理、多层审核、限时办理、即时更新”,确保数据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为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提供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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