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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更新理念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保驾护航
日期:2016-03-11   浏览量:

 

按照全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积极为全区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提供编制保障,助推全区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提前谋划,打牢基础。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提前梳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员、近三年军转干部安置等情况,综合分析历年来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数量,摸清基本数据,按照各单位空缺编情况,为接收军转干部预留一定的编制空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军转干部接收安置计划,在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参照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结果,单独核定军转干部安置用编计划,保障军转干部的就业编制。
  二是通盘考虑,妥善安置。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领导干部职数、需安置军转干部的职级等进行通盘考虑,突出安置重点,改进安置办法。槐荫区编办主动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商讨制定科学的安置分配方案,把军转干部安置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安置渠道,把团职、营职及技术级军转干部安置到不同层次工作岗位,达到了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目的。
  三是盘活资源,谨慎把关。努力争取专项编制,积极盘活现有编制,合理用好用活机构编制,根据掌握的基础数据,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接收军转干部。在明确军转干部安置的单位后,再次对拟接收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空缺编数、领导职数等进行一一核对,尽量避免超编安置现象,对审核中发现的超编安置情况,进行适当地调整,努力做到部队、军转干部、接收单位“三满意”。
四是明确流程,阳光安置。建立健全公正科学的安置机制,坚持以“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重点、择优安置”为原则,进一步推进安置政策、安置办法、安置程序和安置结果“四公开”制度,让安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最后明确的军转干部安置名单,明确军转干部安置入编保持正常流程,要求各接收单位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做好入编动态管理,确保编制及实有人员数据变动的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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