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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把握编制工作重心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日期:2016-03-02   浏览量:

 

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力,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把握工作重心,积极探索有效举措,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一、发挥实名制系统作用。严格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规定单位在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时,必须通过实名制系统操作,将实名制系统作为办理人员入编、减编、变更职务职级和人员调动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动的必经渠道,做到系统外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定期联合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单位,指派专人开展数据审核与比对,完善数据统计,发挥信息库作用,确保系统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二、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干部进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明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责任。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机构、配置职能、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定期检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依规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机构编制行为,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分,强化机构编制事后监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专项检查、编制核查、机构评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多种考核手段,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设立机构、混编混岗、吃空饷等违规现象进行督查督导,积极做好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解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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