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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形成常态化
日期:2015-12-0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要求,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法律意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依法依规运行,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把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预防和化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一是宣传跟上,提高法律思想意识。槐荫区编办通过网站、QQ群、下发文件等形式加大对机构编制政策及违规违纪行为处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干部增强执行和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围绕编办中心工作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文件,着重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筑牢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思想防线。
二是制度跟上,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信息通报、案件查办协作、联合督查、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制订《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和《槐荫区<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办法(暂行)》,严把人员入减编关口,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台账、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一证一帐一系统”三位一体的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将预防控制渗透到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的各个环节,实现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监控。
三是监督跟上,实现“阳光机构编制”。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着眼打造阳光机构编制,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参与度和影响力。定期在区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公示全区不涉密单位各项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对新换发《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和人员信息一律在单位公示7天,并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规范了“12310”来电受理、查处办理、办结答复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了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建立完善巡视巡查、舆情专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机构编制事项的跟踪问效,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及时对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用编进人计划等事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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