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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项”基础工作确保实名制数据准确
日期:2015-01-21   浏览量:

 

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是数据统计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槐荫区编办始终坚持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扎实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和采集工作,不断补充完善实名制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全面和完备。
(一)强化机制,做好实名制数据库日常维护基础工作。一是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更新、维护、操作权限、备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维护更新库载信息,依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任免文件、区编委(编办)的机构编制文件和组织、人社部门提供的退休审批表、进人审批手续等对各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务(职级)变动、人员流动等事项及时进行更新、补充,做到文件下达的同时进行数据的更新。二是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月统计分析,按照所在部门实有人数、在库人数、本月增加、减少、调整等情况综合分析行政单位入库率、事业单位入库率和综合人员入库率,对在编人员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部门实际在编人员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相符,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规范程序,做好机构编制部门入减编基础工作。根据《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和《槐荫区<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台账、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一证一帐一系统“三位一体”的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办理入编的部门(单位)需编办开具的《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增人计划卡和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信息采集表》等有效手续,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人员入库和打证。办理减编的部门(单位)需持编办开具的《核减人员通知单》、相关部门开具的减编相关文件(《退休审批表》、《商调函》、《死亡证明》等),与《机构编制管理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减编打证。无论入编还是减编,《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台账、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都实现了数据信息同步更新。
(三)抓住契机,全面做好数据库信息完善补充基础工作。近年来,按照省、市编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机构编制事项专项统计工作。槐荫编办对每一次的专项统计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专项统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规范实名制管理工作。尤其2014年开展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专项统计、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等工作,在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完善入库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的基础上,以业务流程带动信息更新,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动审核,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照片、个人简历、学历、政治面貌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对和及时补充更新,从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的角度,千方百计让实名制系统“转”起来,进一步摸清家底,为优化机构编制结构、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编混岗、“吃空饷”等重点难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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