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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编办以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日期:2013-04-18   浏览量:

根据市编办补充完善中小学机构编制要素的通知,我办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会同教育部门,在总结经验、立足实际、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我区中小学机构编制要素,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全区中小学现状。通过各学校自查上报、区编办核查比对等方式,了解全区中小学办学规模、教学布局、教职工现状、在校学生数、年级班额状况等情况,以及各学校机构设置、组织沿革和其他机构编制要素不全情况等信息,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深入学习,掌握补充完善精要。按照《山东省全日制中小学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和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情况,我办明确原则、严格程序、规范相关要素的设置标准,切实提高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是及时总结,提升工作水平。我办以此次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工作为契机,不断树立创新意识、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当前形势,立足现实并着眼长远,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大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槐荫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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