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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日期:2015-01-04   浏览量:

 

一、工作流程
(一)申领数字证书
1.需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持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和《数字证书领取申请表》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银行临时开户许可函;
2.需变更单位名称的事业单位持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和《数字证书变更申请表》到登记管理机关确认。
(二)申请
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ydwjg.sdbb.gov.cn),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等并导入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三)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四)审查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五)核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复核
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携带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现场复核;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七)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二、申请登记时限和提交文件目录
(一)设立登记
1.时限
事业单位要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2.需提交文件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3)事业单位法人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上签字);
(7)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变更登记
1.时限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材料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需审批的变更事项的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4)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名称变更的,上缴原名称单位印章。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原名称印章的,应填写《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与印章一并上交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封存手续。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应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住所变更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意见或审计报告。
经费来源变更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开办资金变更的,提交开办资金变更确认证明、单位财务报表。
(三)注销登记
1.时限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单位)指导下,自其被撤销、解散文件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组织。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济南市机构编制网等政府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清算期间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至清算组织出具清算报告之日止,清算期限不得超出180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组织在距清算期限届满的15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长清算期限的申请。
事业单位应当在清算报告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自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清算报告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确认批复。
事业单位法人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材料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市财政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4)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涉及设立和变更登记事项的事项
1.开办资金:可以只填合计数。应与开办资金确认证明金额相一致。
2.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应与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4.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5.住所证明:
(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提交其复印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二)涉及注销登记的事项
1.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2.清算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3.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
4.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样式: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事业单位名称)拟向济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x年x月x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清算组
x年x月x日
5.清算报告格式范例: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机关)《关于××事业单位批复》(×编[20XX] ××号)精神,××事业单位已划转撤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1)××事业单位概况
××事业单位成立于××年××月××日,隶属于××局,是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编制数为××名,实有工作人员××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开办资金××元。
(2)清算的法律法规依据
本清算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清算相关工作。
(3)清算组织构成
本清算组由××人组成,××同志(××局计财处处长)任清算组组长,××同志(××事业单位领导)任清算组副组长,××同志(××事业单位财务科长)、××同志(××事业单位人事科长)、××同志……任组员。
清算组在××局、财政局指导下于××年××月××日起开展清算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4)公告情况
××事业单位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报刊或XX机构编制网站上已发布公告三次,公告截止债权申报日为××年××月××日。(附公告)
(5)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年××月××日止,××事业单位帐面共有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6)清算审计情况(附审计报告)
经清算审计,××事业单位调增(减)总资产××元,调增(减)负债××元,调增(减)净资产××元。审计调整后,截止××年××月××日,××事业单位共有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7)资产评估情况(附评估报告)
经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事业单位资产账面值:××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万元、评估值:××万元、增值:×× 万元、增值率:×× %;负债账面值:××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万元、评估值:××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万元、评估值:××万元、增值:×× 万元、增值率:××%。
*因单位合并的清算可不评估。
(8)资产确认情况
经主管局审核,截止××年××月××日止,××事业单位资产调整为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9)债务清偿情况
××事业单位共有债务××万元。已偿还××债权人××万元、××债权人××万元、……。剩余债务××万元因××原因未偿还,经债权人同意,由××单位继续偿还。
(10)完税情况(附完税证明)
经税务机关确认,××事业单位无偷税漏税情况。(或补交税款××元)
(11)清算费用
清算期间,清算费用共计××元,具体××支出××元……。清算费用在××项目列支。
(12)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
××事业单位扣除清算费用(补交税款、计提人员分流费用)和偿还债务后,剩余资产××万元,经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政机关(或主管局)批准,由××局收回(划转××单位)。
(13)其他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无未完结的诉讼争议和其他事项情况。
特此报告。
××事业单位清算组  
××年××月××日  
6.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的确认函
市财政局:
××事业单位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我局审查确认,报告内容真实,不含虚假。
××局(盖章)  
××年××月××日  
(三)其他事项
1.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2.所需相关表格均可在济南市机构编制网——资料下载栏中进行下载。

    3.通过网络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应以PDF格式上传,多页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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