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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11-30   浏览量: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槐荫区委办公室、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槐办发〔2015〕27号)精神,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现将《2015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2015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业绩,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根据《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济槐办发[2015]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2015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为全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除参公、转企、未分类事业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由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两部分构成,同时实行奖励加分。
(一)综合指标(40分)(见附件2)
1.监督管理(25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履行、法人证书管理、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情况。
2.社会评价(15分):职责履行、行政效能、信用建设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社会满意度。
(二)专项指标(60分)
1.主体业务开展(25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成果与奖励情况等。
2.经济社会效益(20分):履行公益服务职责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状况(15分):内部管理和资产运营情况等。
(三)奖励加分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本系统国家业务部委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2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本系统省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1分。
3.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本系统市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0.5分。
奖励加分最多得3分,同一事项或同类奖励加分按最高项计分,不累加。加分项由事业单位提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定。(详见附件3)
三、考核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和整改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月底前完成)
1.制发实施方案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2.培训部署工作
召开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3.制定考核指标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指标;主管部门拟订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专项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4.制定部门考核方案
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经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向所属事业单位下发考核通知,明确考核的时间、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等要求。
5.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
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组建本部门专业考核委员会,其成员一般由5至9名评委组成。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本行业专项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12月底前完成)
6.组织自查自评
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自评。事业单位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主管部门。
7.开展综合考核
主管部门成立由本部门组织人事、监察、财务审计及其他职能科室和专业考核委员会组成的考核组,对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1)查阅资料。重点检查综合指标中监督管理部分的相关情况,核实专项指标的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考核组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征求对事业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了解事业单位在落实考核指标方面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改进措施等。
(3)专业评审。组织专业考核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专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4)社会评价。主要测评事业单位的社会满意度,包括民主评议和社会评议(民意调查)两部分。民主评议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或群众代表进行评价。社会评议(民意调查)采用两种方式:对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单位,由区统计局采用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对主要为机关提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的单位,由主管部门采用调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对象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
8.报送考核结果
主管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填报《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送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9.重点抽查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选取部分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2016年1月底前完成)
10.确定等级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考核情况,参照重点抽查结果,在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事业单位考核等级建议,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
11.公布考核等级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事业单位考核等级评定结果书面反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如有异议,可向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情况属实的,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调整其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期满后,公布考核等级。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四)整改阶段(2016年6月底前完成)
12.整改提高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有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存在问题;事业单位针对考核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撰写整改报告,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核查。
四、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定为A级的单位一般不超过纳入考核范围事业单位数的15%,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单位定为C级,其余单位定为B级。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考核被确定为A级的,当年度免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优先给予财政支持。被确定为C级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C级的,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主管部门问责,适当减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考核任务。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同时做好与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统筹衔接,确保本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在2016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把握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要严肃考核纪律,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人员,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关处分。
 
附件:1.2015年度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单位名单
2.2015年度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指标
3.2015年度事业单位奖励加分申报表
4.2015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
 
 
 
 
 
 
 
 
 
 
 
 
 
 
 
 
 
2015年度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单位名单
 
 
主 管 部 门
单 位 名 称
区委
槐荫区档案局(馆)
区委办公室
中共槐荫区委党史研究室
区委组织部
槐荫区下派工作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
槐荫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区编办
槐荫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区信访局
槐荫区信访局信息中心
区委老干部局
槐荫区老年大学、槐荫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区总工会
槐荫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区妇联
槐荫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区残联
槐荫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区政府
槐荫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济南槐荫工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槐荫区交通局、槐荫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槐荫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槐荫人民医院、槐荫区西客站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槐荫区支会
区发改委
槐荫区价格监测中心、槐荫区价格认证中心
区经信局
槐荫区投资服务中心、槐荫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区科技局
槐荫区知识产权局
区民政局
槐荫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槐荫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槐荫区婚姻登记处
区司法局
槐荫区“148”协调指挥中心、槐荫区法律援助中心、槐荫公证处
区教育局
槐荫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槐荫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槐荫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槐荫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槐荫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槐荫区青少年宫、育园学校、济南第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古城中学、济南第二十中学、济南第二十六中学、济南第十二中学、济南第十九中学、济南第三十七中学、济南第三十中学、济南兴济中学、济南济微中学、济南阳光100中学、济南槐荫中学、济南育华中学、槐荫区外海中学、经七路第一小学、纬十路小学、德兴街小学、光明街小学、新世界小学、北大槐树第一小学、北大槐树第二小学、营市东街小学、机场小学、槐荫区实验幼儿园、槐荫实验小学、明星小学、匡山小学、段店小学、槐荫区闫千户小学、槐荫区刘庄小学、槐荫区张庄小学、美里湖第一小学、美里湖第二小学、美里湖第三小学、小辛庄小学、南辛庄小学、阳光100小学、刘堂小学、老屯小学、兴济小学、昆仑小学、汇英小学、泉城花园小学、槐荫区西堡小学、槐荫区西张小学、槐荫区楚庄小学、槐荫区三教堂小学、槐荫区周官屯小学、古城实验学校、槐荫区腊山小学、槐荫区周王小学、槐荫区田庄小学、槐荫区小金小学、槐荫区担山屯小学、槐荫区大金小学、槐荫区大杨小学、饮马小学、槐荫区锦绣城小学、槐荫区泉新小学、槐荫区御景城小学、槐荫区粼湖居小学、槐荫区实验幼儿园、槐荫区礼乐佳苑幼儿园、槐荫区演马佳苑幼儿园、槐荫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一幼儿园、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二幼儿园、槐荫区大金新苑幼儿园、槐荫区美里湖中心幼儿园、槐荫区吴家堡中心幼儿园
区财政局
槐荫区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槐荫区工资发放管理中心、槐荫区财政局信息管理中心、槐荫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槐荫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槐荫区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中心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槐荫区考试培训中心、中国济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美里湖创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槐荫区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槐荫区医疗保险办公室、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槐荫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区国土资源分局
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玉清湖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吴家堡国土资源管理所
区城乡建设委
槐荫区建筑建材管理处、槐荫区城建档案馆、槐荫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槐荫分站、槐荫区市政工程管理局、槐荫公园、槐荫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槐荫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槐荫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处、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区城管局
槐荫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槐荫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区环保局
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槐荫区环境监察大队、槐荫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
区住房保障管理局
槐荫区房地产管理局第一公房管修所、槐荫区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公房管修所、槐荫区房地产管理局第三公房管修所、槐荫区房地产管理局第四公房管修所、槐荫区房地产管理局第五公房管修所、槐荫区危房改造服务中心、槐荫区房产经济信息综合服务中心、槐荫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区农发局
(水务局)
槐荫区农林水生产指导站、槐荫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槐荫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槐荫区水政监察大队、槐荫区能源管理办公室、槐荫区吴家堡畜牧兽医站、槐荫区腊山畜牧兽医站、槐荫区北店子引黄管理处
区商务局
槐荫区商贸服务中心
区文化局
(旅游局)
槐荫区文化馆、槐荫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卫生计生局
槐荫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槐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槐荫区卫生监督所、槐荫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区审计局
槐荫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区统计局
槐荫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
区食药监局
(区食安委办公室)
槐荫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区市场监管局
槐荫区消费者投诉中心、槐荫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济南槐荫工业园区
管委会
济南槐荫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器、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区政务服务中心
管理办公室
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槐荫区机关幼儿园
槐荫医院
槐荫区段店镇卫生院、槐荫区吴家堡镇卫生院
道德街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道德街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青年公园街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营市街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西市场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振兴街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南辛庄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五里沟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匡山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张庄路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美里湖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腊山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
玉清湖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
兴福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
吴家堡街道办事处
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
 
 
 
 
 
 
 
 
 
 
 
 
 
 
附件2:
 
2015年度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综合指标评分标准
(共40分)
类别
考核
内容
评 分 标 准
分值
登记
管理
未进行法人登记的,扣8分。
8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扣1分。
应进行法人注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扣1分。
事业单位法人未设立独立账户或未独立建账的;未将登记管理档案材料建档保存或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
未按规定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扣1分。
未制定事业单位《章程》的,扣1分。
未按期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扣3分。
业务
履行
自单位成立后,无理由超过1年未开展工作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1年以上的,扣2分。
7
擅自加挂牌子或标牌名称与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文件核准名称不一致的,扣2分。
未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主要职责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扣2分。
应办理相关资质或执业许可,未办理或已失效的,扣1分。
证书
管理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置于事业单位住所醒目位置的,扣1分。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损毁未及时补办的,扣1分。
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扣1分。
印章
管理
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刻制印章的单位印章与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文件核准名称不一致的,扣1分。
3
未建立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或未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的,扣1分。
出租、出借印章的,扣1分。
信息
公开
非法人事业单位未通过网站、报刊等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扣2分
4
法人事业单位未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或未按时限进行信息公开备案的,扣2分。
民主
评议
主管部门(单位)对被考核单位的评议。
4
被考核单位内部人员对单位的评议。
3
社会评议
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
8
注:每项考核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附件3:
 
2015年度事业单位奖励加分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名称
简介
获奖时间
批准机关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签章):
附件4:
 
 
 
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登记表
 
(2015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 报 日 期                    
 
 
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制
 
 
 
 


填表 说 明
 
一、单位名称,填写规范名称,并加盖公章。
二、单位负责人,指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由本人签字。
三、填报日期,指填报本登记表的日期。
四、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简要填写本单位登记管理、社会评价、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等方面情况,可自行调整字号以便在表格内填写完整。
五、主管部门意见,由主管部门对登记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后填写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六、考核成绩与考核中发现问题,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填写;奖励加分,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填写;一票否决,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填写。
七、本登记表使用A4纸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考核完成后分别由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单位负责人
 
编 制 数
 
分类类别
 
实有人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考 核 成 绩
内 容
成 绩
一票否决
监 督 管 理 (25分)
 
 
社 会 评 价 (15分)
 
主体业务开展(25分)
 
经济社会效益(20分)
 
奖励加分(3分)
管理运行状况(15分)
 
 
合 计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办公室意见
 
 
(盖章)
     
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意见
 
 
 
 
(盖章)
     


 
 
 
 
 
 
 
 
 
 
 
 
 
 
 
 
 
 
 
 
 
 
 
 
 
 
 
 
 
 
 
 
 
 
 
 
 
 
 
 
 
 
 
 
 
 
 
 
 
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2015年11月25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编:250117 联系电话:0531-87589174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