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济南市从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调度三方面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济南市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工资制度、职级评审、选拔任用、任职资格等配套文件。在形成“1+4”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近日,市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相关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副职管理绩效工资的适用范围、核拨方式和经费保障,建立了学校和其他领域干部流动制度,增强了改革实效性。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济南市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列为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改革14项重点任务之一,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近日,济南市编办、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县区职级制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政府和高新区、南部山区管委会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全市部署,扎实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根据全市重点改革任务分工,济南市编办制定了改革工作督导台账,并会同市教育局每月调度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认定、职级聘任、薪酬兑现等情况,并采取调度会、定期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改革工作督导调度,确保全市改革整体协同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