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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三明确、两优化” 全面清理“僵尸”事业单位
来源:济南市编办   日期:2017-09-25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编制挖潜增效,济南市将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列为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改革14项重点任务之一,对市、县(区)两级工作任务严重不足、职能消失、职责相近交叉或规模过小、任务单一的“僵尸”事业单位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已完成全市73个“僵尸”事业单位的清理工作,并围绕中心,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和民生领域倾斜,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益得到了显著提升。

  一是明确底数。按照省部署要求,在市直部门和县区开展“僵尸”事业单位自查,在自查反馈基础上,通过查阅台账和编制文件、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逐一梳理事业单位职责变化、超空编数量、运行现状等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明确责任。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济南市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清理目标、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及责任分工,并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同时,明确县区主体责任,指导县区参照市级模式,制定集中清理工作方案,报市编办备案后实施。

  三是明确范围。对全市3800余个单位逐一筛查,列明清单,与市直部门和县区自查内容逐一比对、反复沟通。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的内容,深入研究,在最初上报的40个“僵尸”单位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最终确定73个单位列入全市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范围。

  在摸清底数、厘清责任、确定范围的基础上,济南市编办按照先易后难和“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的原则,明确阶段工作重点,采取月调度、季总结的方式,对列入清单范围的单位倒排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区分不同情况分步推进。对符合撤并条件的及时下文进行撤并整合,对需要调整职责任务的单位,积极与部门、县区沟通,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实现能清尽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现“两优化”。

  一是效能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调整理顺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对个别不适应发展需求的进行改造,赋予其新的职责。对部分职责相近、交叉或“散、小、乱”单位进行整合优化,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单位职责任务更加饱满,人员编制与职责任务匹配度更加科学。

  二是布局优化。通过清理,事业单位整体布局更为合理,整合、改造后的单位“含金量”更高,盘活释放出更多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了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新组建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中心,在县区及所属开发区设立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解决了招商引资职责交叉、体制不顺的问题;改革高新区管理体制,优化创业创新园机构设置,进一步激发了园区发展活力、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科学配置街道事业机构编制资源,实现了街道事业单位瘦身强体,进一步提升了公益服务水平。清理后,注重将收回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及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倾斜,优化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探索柔性用编机制,做实市、县区两级临时周转账户,助推教育部门破解中小学大班额难题,保证了一线教师用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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