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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编办“五步工作法”抓督查促改革
日期:2017-03-23   浏览量:

为切实发挥督查考核作用,推动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工作改革创新,青岛市黄岛区编办建立实施立项建账、分件承办、调度通报、反馈复核、归档备案等五步督查考核工作法,各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立项建账。对照新区十大领域29项改革试点、省市支持意见、新区三年行动方案、市委改革目标考核任务、区委改革要点等文件,分类梳理出4大类28项重点改革事项,全部予以立项登记,建立督查台帐,详细载明改革事项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进展情况、完成时限、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形成目标清晰、分工明确、便于落实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改革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分件承办。改革事项立项建账后,根据责任分工有序流转到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由分管领导带领承办科室和责任人,按照改革事项的目标任务要求,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思路、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抓紧推进、抓紧落实,确保改革事项在第一时间得以启动,在工作一线得到落实。

三是调度通报。建立实行督办事项调度通报制度,先后多次召开改革专题调度会,及时汇总掌握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下发《督查专报》对改革事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让各科室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同一个舞台上亮相”,有效提升了抓改革、抓落实的内生动力。

四是反馈复核。改革事项落实完毕后,承办科室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综合科,统一制文形成工作成果报告,反馈至办领导、区考核部门或区改革办。同时,坚持对改革成果实行跟踪复核,对成效不明显的重新发回承办科室继续优化完善,直至形成真正有价值、有份量、有实效的“精品”。通过“回头看”和“再督查”,较高质量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形成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体制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街道体制改革”等一批制度、措施和实践成果,多项改革得到市委、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五是归档备案。建立实行改革事项办结备案制度,对经反馈复核无异议的改革成果进行编号归档,详细记载改革事项的承办科室、责任人及办结时间、办理效果等内容,作为工作资料留存。同时,强化督查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对在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优先推荐申报各类评选表彰。先后有2名同志荣获“新区优秀改革创新个人”,4名同志在个人年度考核中直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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